1、招標條件: 
《沂源縣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綜合整治和水系聯(lián)通試點規(guī)劃》已由省水利廳、省財政廳以魯水發(fā)規(guī)字[2013]77號文批復,項目法人和招標人為沂源縣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綜合整治及水系連通項目建設處,資金來源為省級以上及地方配套資金。目前該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因施工標段4-6潛在投標人不足法定三家,現(xiàn)委托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對該項目施工4、5、6標段進行二次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沂源縣地處山東省中部,淄博市最南端,屬沂蒙山區(qū)。沂源縣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綜合整治和水系連通項目一期涉及南麻鎮(zhèn)沂河項目區(qū)的河道治理。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清淤擴挖、清障、岸坡整治、生態(tài)修復及景觀工程、建筑物工程和截污治污、垃圾處理等其他工程。 
本次招標劃分3個標段: 
標段4-6:南麻鎮(zhèn)沂河項目區(qū)河道治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施工投標人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具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須繳納針對本項目的60萬元紀律保證金(含農民工工資支付、安全生產管理)。對于有河砂資源的標段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繳納采砂保證金50萬元,并應預交河砂資源出讓費(按設計方量收取,詳見招標文件)。以上保證金、出讓費以現(xiàn)金方式在開標前5日轉入沂源縣水務局賬戶(戶名:沂源縣水務局,開戶行: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縣支行,帳號:15250101040017371)。  
3.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3施工標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投標人只能參與一個項目區(qū)的投標,且只可能獲得一個標段的合同。 
3.4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的投標人,請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山東省水利工程投標固定人員證書和在魯?shù)摹墩\信管理手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一份復印件),自2014年4月6日~13日到濟南市和平路35號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208房間購買招標文件。 
4.2施工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700元,現(xiàn)金支付,售后不退。 
4.3現(xiàn)場查勘:招標人不統(tǒng)一組織。 
5、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山東省采購與招標網》和《山東省水利工程招標信息網》上發(fā)布。 
6、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沂源縣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綜合整治及水系連通項目建設處 
聯(lián)系人: 劉主任 
電話:0533-3236814 
招標代理單位: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田淑花  楊斌  
網址:m.chenzhihui365.com 
聯(lián)系電話:0531-86952347(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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